新闻资讯

衡阳中院妥善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衡阳中院妥善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红网时刻衡阳7月14日讯(通讯员彭斌石娜)近日入伏,气温持续高升,一名当事人顶着炎炎烈日、冒着高温酷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衡阳中院,将一面印有“调解能手,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民一庭法官手中,对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对法官耐心调解、纾困解难表示衷心感谢。

衡阳中院妥善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图侵删)

赠旗合影留念。

2019年,某经营部与某公司签订脚手架分包合同,由某经营部承包某公司工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项目,约定工期均为490天,而实际工期达540天以上,故某经营部起诉要求某公司支付超期补偿金。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并对工程超期原因互相推诿,查清工程超期的相关事实难度较大。

在办案过程中,衡阳中院民一庭法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明本案事实,依法予以准许某经营部申请调取工程监理日志。虽然调取工程监理日志的工作量大,但为查清案件事实找到了证据突破口,在对监理日志进行质证的过程中,某公司对两个工程均超期50余天及工程超期主要系其造成的事实不置可否,超期事实得以查清。

随后,该案承办人员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采用“背靠背”调解模式,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沟通协调10余次,反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自愿支付某经营部超期补偿金及利息36万余元,并支付欠付工程款。至此,本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衡阳中院将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纾群众之忧,解企业之难,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 严华在新邵经开区调研“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整治工作
  • 1月23日至3月2日 株洲博物馆推出蛇年生肖文物大联展
  • 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持续优化 为民企撑好知识产权“保护伞”
  • 金砖银行助力印度村民解决用水难
  • 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广东省赛江门分站赛在恩平举行
  • 日本核电站一工作人员昏迷倒地 被送医紧急确认是否遭核污染
  • 护航青春 岳阳联通加强青年团员禁毒警示教育
  • 习近平时间|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 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赴长沙市第一医院调研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
  • 千思装饰集团王洁:拒打“价格战” 加速升级产品和服务
  • 字字深情 句句滚烫 这些来自患者的感谢信含“赞”量满满
  • 卫星看大学,你想去的学校什么样?
  • 衡阳中院妥善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